百度搜索:
站内搜索:

河北省出台《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》

作者:中国策划学院 来源: 日期:2015-10-17 14:37:00 人气:

  (中国策划学院搜集整理)河北省人民政府5月28日发布了《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旨在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,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,形成创新创业新生态,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,打造河北经济发展新引擎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要通过改造提升、引进共建、支持创建等途径加快构建众创空间。重点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经济(技术)开发区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小企业创业基地、大学科技园和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等,形成一批创新创业、线上线下、孵化投资相结合的新型众创空间。

  要盘活现有的闲置办公楼、商业设施、老旧厂房等,改造提升一批具有公益性、社会化、开放式运作的众创空间。鼓励支持京津众创空间在河北省设立分支机构,大力推进河北省与京津合作共建,积极引进国内外品牌服务。对京津等地认定的众创空间落户河北省的,直接纳入省级建设计划,优先支持。鼓励行业领军企业、特色产业龙头企业,围绕自身创新需求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,创办各类特色鲜明、需求指向明确的众创空间。

     中国策划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数十位专家可以为各地方政府、创业机构、创业者提供咨询诊断服务,同时欢迎各地创业指导专家、创业企业领导、高校创业教师申报中国策划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客座研究员,欢迎自荐或者推荐申报中国策划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副院长 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。
  
  《意见》指出,要激活壮大创新创业主体,鼓励科技人员、大学生、高端人才在河北创新创业。

  河北省内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要求离岗创业的,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,档案工资正常晋升,符合条件的可正常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。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研发团队在河北省实施各类科技成果转化、转让获得的收益不低于70%。高等学校要开设创新创业课程,加强创业培训。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从事创业活动,休学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践教育时间。

本文网址:
课程咨询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策划学院官方微信
关注“策划研学社”
每天学习策划知识